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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

当我被告知他已经自杀了的时候,花店最后一枝玫玫瑰被我从萼叶下约一寸的地方剪掉了。玻璃杯里还剩四分之一的水,那些消失的部分,在我楞住的时候变成同体积的眼泪流地一塌糊涂。我已经快一年没有哭过了,今天失态的样子,和他在过去的日日夜夜一样。我做什么事情有我的原因,他亦如此。现在我们都好像失去了所谓的因,只剩下这乱七八糟的东西在最长的白昼里挥发干净,积攒的希望一点点消逝了。

如果你不太专注的话,还是能发现很多有趣的东西。今天用东西来代称他似乎可以了,我们,连东西也不是的日子,被放进铁桶里烧成灰,顺便温暖着彼此。太过于耀眼的天空浮着鲸鱼似的团块,并不是紫色的,这句话不记得是我自言自语还是他所说的,不是紫色的啊,紫色…太可怕了啊。这句意义不明的话被我记下来,可能还能在那天的方格纸里找到,而且还有一个画技拙劣的团团公主。我觉得太丑了,直接把本子丢了,或者藏起来,但是它还在那里的,被一些浆液浸泡着,显示出粉红色,仿佛灾变的前兆。

据他回忆说,那一天,他静静坐在那里,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四月末十五点零一分的阳光很好,离八月十五日十四点还有很久的一段时间。整点钟被涂厚的树叶,下一刻就肆意揉着他如同废纸的心。桌上的笔是几天前以为丢了的,笔头已经坏了,大概是弃子也无处可诉。他忽然想起昨日那个富有昭示意味的梦,已经过去九个小时了,有些细节记得也不是很清楚,只是隐约有什么花,有什么书,眼前也是有的。乱糟糟的槐花,香气让人头胀。看了三分之一的尤利西斯,百分之十七的四世同堂。

欺骗,这简直的莫大的欺骗。

他这样想,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想,这个莫名其妙的想法和这个安静的午后,像桌上的两本书一样毫不相配却并无不联系。没吃午饭的胃渐渐痛了起来,这种折磨和吃撑一样是不值得同情的,三根香肠两包秋刀鱼下肚,口里只留着五香的味道。香料,好久没有见过八角。牙缝里可能还有孜然粒,却绝对没有桂皮的了。他想用纸巾去掩盖这些东西,慌乱的时候眼睛却不知道看到了哪里。

我说,你在说谎吧。这些事情和我完全没有关系,我绝对会去选择一条鳗鱼而不是秋刀鱼的。这天晚上,一夜无梦。对于一个连在二十分钟内的午睡都要做一个怪梦的人来说,整晚不受任何幻境打扰是值得写在回忆录里的事情。我是这样无聊的人,所以有这样无聊的想法。尽管没有做梦,醒后肩膀和脖子还是一如既往地痛,这样的话就不能计入排名了。不过那本封面印了四十四根羽毛,有一百三十六页的笔记本,完全找不到了。那是之前新启用日记本,为了连贯的记录,在找到它之前我暂时只把东西写在背后印着征税内容的纸上。纸攒的越来越多,我开始担心到时候是不是有这个决心把他们再抄一遍。我觉得会有的,我相信自己,我觉得会有的。

既然不打算记下这件事情,我就要去解决早上的第一个问题。手机还没自动开机,我已经坚持了一个月在闹钟响前起床,想起昨天还被他嘲笑这样做是对闹钟的侮辱,考虑要不要提早一下闹铃的时间然后换个铃声。但之前好不容易找到的铃声一次都没有播放过,于是退出了设置界面。

默默看着昨晚睡后他更新的动态,深夜是悲哀的时刻。每天定时报到的他,这位黑暗先生好像隔着屏幕对我说:“没错,又是我。”,简直让人到了厌烦的程度。长篇大论不过是老调重弹,看也不想看完,点个赞就算了。

我得做下一件事情,按计划生活,我已经坚持了五十多天了。这样的感觉越来越好,每件事都非常的有条理和逻辑,仿佛已经能够预测下一秒的世界要发生什么。但我应该清楚的,灾变难道需要积攒能量吗?

到了厌烦的程度,是讨厌的意思吗?我和他,在努力的学习语言。我们的语言,最初是为了解决名姓的问题。

把车和乐合在一起,是一种礼节吗?他问我,我说不是。这样的生僻字使他觉得我有文化,我告诉他,车和乐,是苦难,这样的话,加上安字,就这样称呼我吧。他拒绝了。

朋友这件事不知道是谁先提出来的,大概两个从来没有想过会被关心的人,在决定去爱的时候,是洪水一样将对方包围的。我们好像约会似的去了那家咖啡店,柔和的阳光穿过橱窗,照在店里那只雪白的大猫身上。它懒洋洋地看着我们,又把柜子当作猫爬架玩去了。他饶有兴趣地看着大猫,脸上的微笑,是我第一次看见的他的笑。他眼中的世界,被什么包围着,让他笑了呢?咖啡杯上的线条变成了秋日的芦苇缓缓摇曳,在他努力喝下一口美式时渐渐消失了。我放肆的,不顾形象的,毫无原因的指着他大笑。

那些背着摄像机、木吉他、写生包的人,让我觉得讨厌。直到有一天他对我说,我给你照张相吧,我记不清了,可能是唱首歌,画幅画。我真的忘了。他挺厉害的,我挺喜欢他的,真的。

我走了很长的一段路,去他说的那个地方找他。走路的劳累让我一整天都不开心,到了晚上,他又要带我去广场,我生气了,但是还是一起去了,可能我想让他开心吧。那个广场到处都是人,他拉着我,很紧张,我手上都是他的汗。我跟着他挤来挤去,头有点晕,但我记得特别清楚,好像大脑里专门用一大块地方记住这件事情。那天晚上,他像我在十一岁读到的第十一期小说杂志的第十一个故事的男主角一样,用一捆荧光棒,烧坏了我的泪腺。

喜欢我可能说不出来,但是带着各种句调的混蛋却被我频繁地使用着。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个样子,可能我们某天晚上吃的南瓜粥,是仙杜瑞拉的魔法车。我给他织了件墨绿色的高领毛衣,太丑了,我都后悔给他了。每次他穿出来,我都想让他脱下来,可是我怕我这样做,他将变成天鹅永远的飞走。

可最后他还是飞走了,满地的红色沾湿了他新买的白衬衫,像雪地里的红梅花。

我无聊的日常传染给了他。他让我去我们第一次去的咖啡店学插花,我答应了。去的第一天,我问他喜欢什么花,他说红色的就行。我就把店里的非洲菊,康乃馨,玫瑰,石斛兰扎成一束,配上路边随手折的紫叶檗,送给了他。他握着这束怪异的东西,笑的要死。我像犯错的孩子低声解释,红色的满天星没有了,那些干花,味道太冲了…我好像说着就哭了,他是摸了我的头,还是一直抱着我,记不清了。

别人把他的,我不想称作“遗物”的东西打包在一起给了我。这些东西可能比他的骨灰还要重。那束怪异的人造美学,虽然有点干了,还是,挺好看的。

我感冒了,还发烧了,喉咙也肿了。喝水,呼吸,都感觉有锋利的刀在割,但应该有触动的心却十分平静,平静的直线,像要死去的人。

死…我的眼前充满了各种字体的死。判官挥洒着他的毛笔,向我展现着他遒劲的书法艺术。但我不是那个要受审判的人,那些字顿时烟消云散了。我突然觉得失去了什么,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吐得满地都是。我盯着这团酸臭的东西,没有找到我想要的颜色。

别人问起我,他怎么死的,我说,上吊了。他们疑惑地看着我说,不是跳楼吗?我没理会他们,奇怪啊,奇怪啊,不是知道吗?不是知道吗…但是,他确实是上吊死的吧,用他那根敏感纤弱的神经,在黑色的梁柱上绕了一圈又一圈。

他的追悼会去了几个人,坐着的憔悴的中年男人,是他死了妻子的父亲,低头沉默的两个男生,是他的室友,不知所措的女生,是他的班长,我呢…我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要以女朋友的身份站在这,在震耳欲聋的丧乐前,生命都不如一束纸花有力,爱这种垃圾也不会比一张冥钱更厚。我突然想跑,一直跑,打开一扇又一扇的未知的门,自虐式的,让自己醒来。但是,如果我都把这一切当作幻梦,对他…

那些让我讨厌的人,现在背起的是电子琴,唢呐,花圈,蒲团。我在店里拿了一束百合花,我不知道,释迦摩尼,耶和华,还是那八百万八千万神灵,有没有一位见到了他。

我看着他,遗像也是他可怜的稀少的笑容。窗外的杨柳飘着,起风了。我抱着他的骨灰坛,不顾一切的往外冲。可能他们都被我的举动吓到了吧,也没人来追我。我跑着,跑着,跑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地方,对面是河,远处是山,身边开满了虞美人,风吹着。我把坛子打开,里面盛的东西一些落在了地上,一些飘在了河里,一些顺着风,和那些不知名的鸟,飞到了模糊的地方。有些孩子在放风筝,一根断了线的,转了几圈,落在了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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