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
【故事简介】: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美国南部的一个小镇,三个孩子平静的生活被两桩怨案彻底打破。在幼小的孩子心里世界是那样的令人匪夷所思,他们好奇为什么好端端的一个人要一生都生活在狭小的房子里。不能出来与人打招呼,不能出来在平坦的路上奔跑,他们想象着他的生活和他的样子,也便生发出来一系列与怪人见面的方式。他们也无法理解,为什么善良的人也会被人们无情的处以死刑,为什么黑人注定无法被尊重。羸弱而失语的人,固执而又心怀偏见的人,冷漠而又矛盾的人,当然还有恪守良心的父亲,这一切的一切都催促着他们长大,催促着他们用还未被同化的心灵救赎这个世界。他们艰难地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与冷漠,去理解真相背后的心酸与无奈,同时也要去理解坏人的内心与可能是无辜的。传闻与事实,坚强与软弱,正义与邪恶,忠诚与背叛,他们在痛苦地前行,见证了人性的光辉与污秽,也感受到了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推荐理由】:
经济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部,一个似乎被世界遗忘的小镇,一群个性迥异又让人悲悯的市民,在时代的裙裾边艰难地生存着。而作者特意选取一个还不足九岁的小女孩斯库特为故事的讲述者,让读者也试图从一个小孩子的角度去看问题,透过小女孩的目光来重新审视这个”奇怪”的世界。虽然小说向我们讲述了偏见与歧视的可怕与残忍,但是只是用浅淡细腻的语言,以一种平和温柔的态度将故事向我们娓娓道来。读起来并不让人头皮发麻,也不让人内心煎熬,没有虐心的情节,让人觉得很舒服,内心很平和。
整部作品,作者用了大部分的笔墨来向我们讲述镇上的人们,他们拥有不同的身份,不同的性格,不同为人处世方式。作者通过他们勾勒出了一幅色彩鲜明的小镇图景。小镇虽穷但是不乏高贵善良的人,坚韧勇敢的人,当然还有知恩图报自食其力的人。女孩的爸爸阿蒂克斯是一名律师,他坚持人性,坚持用自己的良心办事,他意味深长地教导自己的两个孩子:“世界上有一种东西是不能遵循从众心理的,那就是良心。”他坚持要为一位蒙受冤屈的黑人辩护,即使他知道那会让自己受人鄙视,但是坚持自己的良心让他从不畏惧。也许你会觉得“事情还未开始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仍然要去做,并且坚持到底“这叫做固执,但是阿蒂克斯告诉自己的孩子这是——勇敢。这个时候,我的内心是震颤的,我感谢在那个满是被生活挤兑得麻木软弱的人们的时代还有这样一位伟大的律师坚守着正义。
莫迪小姐,小说中除了阿蒂克斯之外,另一个让人感到人性的光辉和柔软的角色。我总在想,在种族歧视这个沉重的话题下为什么会有一本小说让人感到轻松而不是窒息。我猜大概是因为莫迪小姐的存在吧。她总会在小说进行到让人紧张的地方出现然后带给人一丝温暖。她的前廊没有世界的纷争,没有不平等,有的只是花草的清香和夕阳的余晖。其次还有黑人保姆卡波妮,她尽心地照顾着这两个失去母亲的孩子,以期给她们一个与别的孩子无异的童年。她虽是黑人,但是大方得体,她会教孩子们读书看报。她对孩子们严格管教,从不溺爱。
这部小说布满了矛盾。女孩的姑姑亚历山德拉就是一个典型的矛盾体。她将家族地位看的很重,因为在她心里她是贵族的后代。这熠熠生辉的光环是她炫耀的资本。她鄙薄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式,在她心里女孩的最终归宿就是成为一名淑女。无疑,她这是在囚禁孩子的天性。她只是自顾自地讲述着自己引以为豪的故事,即使那似乎并无意义。在为黑人打官司的事情上,也可以看出她的矛盾。一方面她认为“替黑鬼说话”会让她的家族蒙羞,而另一方面她也在担心着自己的哥哥,尽可能地为他分担着家里的重担。
小镇上的人大多如此,他们本都是善良的,疯狗上街会挨家挨户通知,杀死一只知更鸟都会被看作是一桩罪过。可就是这样一群善良的人对待黑人却是这般苛刻。他们明知黑人是被冤枉的,可就因为肤色,他就要失去生命。偏见就像是有一把刀插在人们的心口上,可以随时滴出血来。似乎只有孩子的战线是一致的,他们不懂为什么黑人要受这种冤屈。而事实就像阿蒂克斯说的“对待这件事,只有小孩在流泪”。
故事的发展就像是一股涓涓的流水,不急不缓。好像故事结束了,又似乎还在进行着。偏见不仅会消灭肉体也会扼杀灵魂。黑人汤姆的死,怪人拉德利的一生避世,对此我们只剩悲哀。偏见是一个社会的病,一个种族的痛,一段历史的荒谬。弥漫在我们上空的是稀薄到一吹就散的文明,灯一灭就会露出青面獠牙的野蛮本性。因此我们必须勇敢,良心不能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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