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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记我校优秀校友任秋华

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河北省委隆重召开表彰大会,授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任秋华“全国模范法官”、“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河北省委书记张云川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省长陈全国主持会议。1000余名政法干警参加了表彰会。 任秋华1991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1994年到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多年来,她时刻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成功办理了上千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申诉上访,为当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任秋华所在的民三庭受理的绝大多数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和相邻关系纠纷等二审民事案件,很多案件标的虽然不大,法律关系却比较复杂。尤其是上诉以后,当事人对立情绪加深,处理不慎往往会激化矛盾。16年来,她在办案中,坚持辨法析理,用心开展调解工作。据了解,任秋华16年共办理1000多件案件,其中二审案件调撤率在50%以上,2008和2009年所办的案件调撤率在80%以上,她所审理的案件没有错案、无一上访。 任秋华曾先后获得沧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十佳审判长”等荣誉称号,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和一等功并多次受到嘉奖。 昨日,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日报、中国青年报等9家中央媒体齐聚沧州,对任秋华先进事迹集中进行采访。

责任编辑:吴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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