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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与政策参考(二)

 

“211工程”大学新增5所 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

日前,经国家批准,青海大学、海南大学、宁夏大学、西藏大学和石河子大学进入“211工程”序列。至此,全国31个省、区、市都有了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主要集中在中东部地区的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变。

这5所大学所在的省、区是中国优质高等教育最为薄弱的地区。从2001年开始,国家采取东部高校对口支援等重点扶持措施。进入“211工程”建设后,将由国家、部门和地方三方共同投入,重点建设那些对本地和区域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的学科,培养本地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推动学校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来源:大学资讯网)  

高校毕业生学费代偿办法公布每生每学年国家代偿学费不超过六千元

2009-04-22

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出台《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决定从200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代偿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

《办法》中所指高校毕业生包括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采取分年度代偿的办法,学生毕业后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1/3,3年代偿完毕。

《办法》中的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办法》中的基层单位是指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办法》要求,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应要求其及时向办理代偿的原高校申请取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

根据《办法》,高校毕业生所在高校要建立与就业单位和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定期联系制度。高校要专门为毕业生建立完整准确的档案,并将毕业生在本学段学习期间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情况书面通知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及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来源:《中国教育报》)

教育部:将为到中西部就业大学生代偿学费

2009年04月21日

财政部和教育部日前发布高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由国家实行代偿,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

每人每年代偿最高6000元。

根据办法,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均可享受这一政策,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依照办法规定,每个高校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金额代偿;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实行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两部门表示,对于弄虚作假的高校和高校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国家代偿资金外,还将追究相关责任。

未满3年离开由本人偿还。

要享受国家代偿的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应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及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者,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应及时要求原高校申请取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高校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该中心要从当年开始停止对其学费的代偿,改由其本人负责偿还余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来源:人民网)

教育部要求高校加强学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部10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和高校针对当前形势,加强高校学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

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要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就业工作统筹考虑和安排。大力开展就业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就业形势,调整就业预期,唱响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鼓励学生多层次就业、创业。高校要在专业教学中渗透思想政治教育,坚定学生职业理想。要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实习和就业基地,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调研、实习、挂职锻炼等活动。

通知指出,各高校要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给予大力支持。要设立激励机制,配备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积极开设相关课程和培训,提升学生创新创业的能力。

通知强调各高校要重视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以积极心态面对就业压力,特别要注重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要专门组织针对毕业生的心理危机排查、现场咨询、心理测评、心理讲座,积极为毕业生提供舒缓压力、排解紧张情绪的渠道,保证毕业生顺利度过毕业、就业的心理关键期。

此外通知还要求充分发挥高校辅导员作用,在职业生涯辅导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就业工作导向。注重发掘校友中的先进典型,树立正确择业就业榜样。支持高校学生求职类社团建设,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作用。

(来源:人民网)

关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情况的公告

2009-05-05

4月2日,教育部将正在制定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引起媒体和公众的高度关注。社会公众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法制信息网的“《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专栏、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等方式,对《实施办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截至4月17日24时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结束时,共收到各类意见和建议131条。

各地、各行业、各年龄段的人员参与了此次征求意见活动,其中,以学生、教师为主体的教育行业人员占总数的84%,科研人员、政府管理人员、农民、军人等其他行业占16%,来自26个省、市、自治区,学历以本科为主,占65%,研究生占18%,大专及大专以下占17%。通过网络提出意见建议的人群以中青年为主,18-44岁的群体占87.5%,其中也不乏17岁以下的学生和75岁以上的长者。

从反馈的意见看,社会各界对《实施办法》给予了较高评价,普遍认为制定《实施办法》是高等教育领域的一件大事,将对提高高校的管理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证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十分积极的作用。许多公众在意见建议中表达了对教育部立法工作的赞许,认为信息公开对高校、对社会均有益,表示坚决拥护教育部推进教育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期盼《实施办法》尽快颁布实施。

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高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与行政机关应如何区别;在程序设置上如何更好地体现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如何更充分地体现高等职业学校、民办高校的特点和社会对其信息公开的要求;如何更好地关注学生诉求,保障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在高校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如何建立更加合理高效的工作机制,发挥高校档案工作机构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如何进一步加强对高校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如何根据高校实际,对公开的内容进行更加清晰明确的界定,突出重点等。

教育部对于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此次《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关注、支持和所提意见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将进行认真研究和充分吸纳,对《实施办法》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后按程序颁布实施。

(来源:教育部)

全总和教育部联合启动“阳光就业行动”

记者6日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针对今年我国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的现状,中华全国总工会与教育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和教育部门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目前,双方已联合部署此项行动,可惠及全国约16万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计,2009年,我国将有610万名新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为100万人。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蔓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困难职工生活带来较大影响。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研究确定就业帮扶对象和人数,建立就业帮扶档案,并根据大学生所学专业、就业意向、困难程度等情况,研究制定阳光就业行动实施方案和帮扶措施,努力保证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

通知明确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实习培训、优先推荐就业,并对那些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后经济上仍有困难的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酌情发放就业补贴,以确保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求职就业。各级工会充分发挥广泛联系企业的优势,密切结合用人单位需求,积极向大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服务,广泛开辟就业渠道,努力帮助实现就业。

据了解,各级工会、教育部门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鼓励和扶持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以集体或个体自主创业的形式实现就业,强化对他们的创业指导和服务,为他们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的“一条龙”服务。

记者了解到,对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后经济上仍有困难的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高校所在地工会和生源地工会将加强协调,从帮扶资金中给予资助,用于补贴他们求职过程中的交通、培训、食宿、职业介绍等费用,并通过工会与高校联合发放、生源地工会发放等方式,及时将资金发放到学生手中,保证他们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求职就业。

据全总新闻发言人、宣教部部长李守镇介绍,工会和教育部门的调查统计显示,目前全国实际需要帮助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约16万人。他表示,全总对开展“阳光就业行动”高度重视,并纳入今年的重点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来源:教育部)

安徽大力实施六大工程 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强省目标

2009-05-05

为更好地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考察安徽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创新型安徽”的目标是求,全力服务建设合芜蚌试验区和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决策,日前,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高校科技创新工作会议,全面分析总结并研究部署高校科技工作,并决定大力实施六大建设工程,着力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全力服务建设合芜蚌试验区和高等教育强省目标。

一、推进高教体制改革工程,加快建立有利于创新、开放和共享的科技教育新体制,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一是进一步推进科技项目立项和平台建设管理改革。对高职高专院校开展科技服务、技术研发和服务企业技术创新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和平台建设单独切块支持。联合申报的省级重大项目,适当增加牵头单位,扩大带动面。

二是深化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教学评估、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申报、人才计划、职称评定和编制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三是建立人、财、物相互流动和共享的协作网,加快创新是素集聚。鼓励高校开放科技资源,与企业、科研院所共建互用研究开发机构和平台基地。支持高校间在科技项目、团队、平台、人才培养等多方面联手合作。支持部分科研机构整建制融入高校,与高校院(系、所)结合重组。

四是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建立适应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开放办学机制。在某些重是技术领域,实施高校与高新技术企业、研究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千人培养计划”。

五是完善高校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支持计划。与地方政府联合共建大学生科技创业园,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支持高校开展劳动者技能培训,鼓励设立企业家创新能力培训中心,开展策划、管理和企业文化等方面知识培训。

六是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鼓励改革校属研究机构体制,允许有较强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能力的研究机构,成立独立法人企业或中介组织。鼓励高校推行科研项目主持人负责的团队协作制,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鼓励构建多元化的基层学术组织形式,采用学科组、虚拟研发组织等方式,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运行效率。

七是建立高校科技创新评估制度。将高校自主创新、知识贡献、产学研合作、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和经费投入等作为重是指标,科学评价高校成果的学术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贡献。年度评估结果将与高校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和任期目标考核,以及获得的办学支持和资源配置相挂钩。

二、推进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以国家实施的“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为契机,打造自主创新人才高地

一是加强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推进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专职创新岗位等计划,积极引进优秀人才。支持高校实施“皖江学者”计划、高校博士后工程,试点设立专职创新岗位,集聚和培育一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鼓励高校设立校内特聘岗位,吸引国内外优秀学术带头人到校工作或讲学。积极发挥科研项目和创新平台聚集培养人才的作用。重视青年人才的培养,加大高校科学研究项目、青年人才基金项目支持力度,鼓励青年教师到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进修、合作研究。

二是培育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以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创新平台、重点研究基地和重大科研项目为依托,实施高校省级科技创新团队计划。以项目、技术、产业、产品等为纽带,有效集成不同学科背景、不同专业经历的科研力量,组建一批创新团队。探索组建跨学科、跨高校、跨行业、跨领域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大团队或创新群体,打造创新“集团军”。

三是加强人才资源的集聚和共享。动员高校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推广和科技服务。实施人才互派双聘计划,鼓励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相互聘用各类人才,推进高校与社会间的人才合理流动和资源共享,向优势学科或重点产业集聚。

四是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定和编制管理制度。在教师职称评定和业绩考核中,将科技成果和产业化等指标作为重是评价依据,更加注重科研的质量、科技创新的实效和服务的实绩,试行设立科技转化型、技术开发推广型等高级职称系列。

三、推进高校产学研合作工程,积极参与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一是打造产学研合作平台,构建产学研合作与社会服务网络体系。构建多方协调联动平台,积极组织高校开展产学研活动。支持高校与市、县政府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直接对口合作平台。支持高校优先在农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公益性行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服务新农村建设和民生工程的实施。

二是发挥项目计划的引导作用,推进校企联合技术创新。扩大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计划中的产学研项目立项比重,资助高校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大力开展行业关键技术和高新技术研发。设立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研究推动理论创新。

三是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模式,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鼓励高校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或经济实体、参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建立健全技术转移转让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高校依托各地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园等创新载体,联合建立研究院、研发中心等创新机构,为集群创新服务。

四、推进高校创新平台建设工程,提高装备水平和研究条件,提升高校科技创新基础能力

一是加强重点实验室为主的研发平台建设,提高知识创新能力。扩大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在优势学科领域有重点、有选择地布局一批新的实验室,推进现有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在高校大力培育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基地。

二是加强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以行业共性技术、产品开发为主,加强工程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扩大高校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计划,有重点、有选择地增建一批与支柱产业结合紧密的工程研究中心;充分发挥已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作用。

三是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资源集聚和共享。建立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平台,完善平台基地的“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加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基础性科技数据库和资源库的开放和共享。引导高校建设多种类型信息咨询、检验检测、试验示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批省级技术转移中心,为技术成果的转移扩散提供专业化服务。

五、实施高校科技创新特色培育工程,加快形成高校科技创新特色

一是立足长远,科学规划创新特色培育。指导高校科学分析本校办学传统、资源条件和学科特点,认真开展战略规划,特别是科技发展规划,突出优势,集中力量,在重点方向突破,培育新的生长点。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有效推进高校科技创新。充分发挥中科大、合工大等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地方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六、推进高校科技创新保障工程,有效促进高校科学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有力组织保障。省教育厅将加大对高校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指导、统筹和协调力度,在政策、经费、环境等方面积极争取多方支持,通过资金扶持、信息服务、评估检查、科技奖励等多种方式引导高校科技创新工作。

二是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科技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科技管理队伍建设,加强科技项目组织与管理能力。不断拓展科技管理服务内容。

三是为科技创新提供财力支持。省教育厅坚持把对科技创新的投入作为战略性投资,优先资助高校特色优势领域的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科技项目,逐步引导形成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高校科技投入体系。通过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积极吸引社会各方面的投入。

四是加强创新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倡导学术自由民主,活跃学术思想,鼓励学术争鸣。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严肃学术纪律,规范学术行为。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普活动,举办各类专业性创新论坛、学术论坛和科普进社区等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传播先进技术和创新文化。

(来源:教育部)

华中科技大学设实验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2009-05-05

华中科技大学紧密结合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着力创新育人观念,深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设立了具有独立建制的启明学院,致力打造多学科交叉的创新教育生态,培养学生创造精神,受到社会关注。

一、在办学观念上注重开发学生潜能

启明学院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核心,把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社团、成建制班级及特长生集中起来,遵循“开放办学、机制创新、学科交叉、拔尖示范”的办学思路。在教学上努力实现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的转变,从传授知识、训练技能向开发学生创新潜能的转变;构建更加和谐的大学教育生态,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到业界中去,让业界人士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引导学生面向社会重要问题,开展主动实践和研究型学习;注重团队学习、团队研究、团队合作,改变由教师设计教学框架、主宰教学过程、评价教学结果的模式,着力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创业精神和国际视野的杰出人才。

二、在生源选拔上突出学生创新能力

启明学院生源的选拔,是根据学生自愿的原则,从各年级学生中选拔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本科生。学校与业界紧密合作的创新实验班、基于项目的创新实验班、各学科提高班、医工理复合型人才创新实验班、本硕博连续培养创新实验班的学生以及各类学生创新团队的成员、特优(长)生等,均可参加选拔。学院已设置若干创新实验班或学生创新团队。08年9月初,经过选拔近千名来自不同院系的学生创新团队成员、提高班学生和特优(长)生成为该院首批培养对象。启明学院的教师、教学、学生管理工作是以原院(系)管理为主,但通过建设平台、实施特殊培养计划和营造氛围,为师生开展多学科交叉和研究性学习,开展科技创新和个性发展提供各种有针对性的服务。

三、在运行机制上实行开放式办学

学院实行开放式办学,力求与外界特别是与社会、业界和国际的关系呈现最大限度的开放性。如该学院就是由华中科技大学与丝宝集团共同创立,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由学术界、企业界、教育界人士组成;丝宝集团董事长梁亮胜先生捐资2200万港币,支持建设启明学院教学楼“亮胜楼”,双方还联合创办了华中科技大学丝宝教育与科技创新促进中心,用以开展创新教育思想、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校企合作的新机制等方面的研究。学院建立专任教师与非专任教师相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实施聘任制。学院的指导教师向社会、业界和国际开放,吸引社会、业界或国际优秀人士走进学院讲坛,指导创新人才的培养,以形成高等学校与外部、交叉学科、研究与教学、学生与教师团队构成的高等教育生态。

四、在培养方式上倡导自主学习和主动实践

学校为启明学院创新人才培养建立了一系列新机制。如明确学校的各类科研、教学平台向启明学院学生开放,并保障相应经费;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制定个性化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学生选习交叉学科课程;学生根据兴趣、爱好、特长等,可自主选择学校设置的任何专业;对于学生的特别创新活动提供学分;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要求每位学生至少完成一项创新性实验计划;注重学生领导能力、主动实践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获取信息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评价;建立荣誉资格制度和优补与退出的竞争机制。

启明学院开设的《工程导论》是第一门这样的特别课程,由杨叔子、潘垣、熊有伦、李培根、程时杰5位院士和黄素逸、吴昌林2位知名教授共同主讲,共分八讲,涉及能源与环境、太空、能源发展战略、自动化与社会、专业教育的宏思维培养以及主动学习过程与方法等,日后还会陆续开设国际、业界或社会课程。

启明学院开课后,反响良好。学院种子班的2006级通信工程专业的胡焰同学说:“这些课非常精彩,拓宽了我们的知识视野,让我们感受到了院士、名师的魅力。他们备课细心,准备充分,经常会有下一讲的老师现场听课,师生互相交流,气氛活跃,让人感动。”

(来源:教育部)

责任编辑:吴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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